新京報訊 (記者劉洋)近日,大興法院審理並判決了一起交警受賄“鏟分”窩案。其中,鏟分人高佳喜因行賄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獲刑5年半,亦莊原交警王彥濤犯受賄罪獲刑五年。
  無故違章處罰牽出涉案交警
  2012年底,不少市民發現,駕駛本無故出現違章記錄。處理相關違章的亦莊交通隊交警王彥濤在接受紀檢部門談話時,主動交待了他的受賄行為,他在鏟分過程中收受10萬餘元以及電腦、手機等財物。
  該案牽出了幕後“職業鏟分人”高佳喜。
  高佳喜稱,2012年新交規實施以後,他幫別人車輛違章鏟分的生意越來越多,他就找在交通隊的民警或工作人員幫忙,利用次日即將清零的駕駛證檔案編號,集中對違章進行處理。為此,他多次給幫忙處理違章的民警送現金和禮品。
  高佳喜交代,2012年7月,他通過朋友結識了王彥濤,並讓王幫忙處理了兩個只交罰款、不用扣分的違章,然後將400元罰款打到了王的卡裡。之後他便讓王幫忙處理違章,並給予好處。
  除了行賄王彥濤,檢方指控,高佳喜從2012年起,先後賄賂多名交警和輔警,以幫他人鏟分。高佳喜於2012年4月至6月間,為鏟分,給大興分局交通支隊交通秩序管理中隊執法站窗口民警張某瑪瑙象棋和HTC手機;2012年4月至12月間,高佳喜給該窗口民警李某筆記本電腦、三星手機和卡西歐手錶;2012年7月至10月間,給房山良鄉大隊執法站民警楊某7000元;2012年10月至12月間,給房山交通支隊輔警劉博2.2萬餘元和手機。
  據瞭解,劉博利用自己晚上一個人值班的便利,使用民警的電子鑰匙,登錄執法系統,曾經在一周時間內,處理了三四十起違章。
  輔警上公安網提供千條駕照信息
  高佳喜鏟分時,為了只交罰款而不被扣分,必須找到能“背分”的駕駛員。為此,他需要獲得有關駕駛員的檔案信息——這些駕駛員駕照上對應的“分”最好即將到期清零。
  於是,大興分局興豐派出所輔警王旭蕊便成了高佳喜非法獲取機動車駕駛證檔案信息的“幫手”。
  王旭蕊供述,2012年11月初,高佳喜讓他幫忙從公安網上查駕駛員檔案信息,用來給別人消除交通違章。他按照高的要求,從興豐派出所辦公電腦,趁民警不在,用民警電子鑰匙進入信息查詢系統,挑選合適的駕駛員檔案信息,然後逐條抄寫在打印紙上,通過短信發給高。
  檢方指控,2012年11月至12月間,高佳喜利用王旭蕊非法獲取公民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信息1200餘條。
  兩名輔警分別獲刑
  目前,高佳喜犯行賄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法院合併判處有期徒刑5年六個月;王彥濤因收受10萬餘元,犯受賄罪獲刑五年。輔警劉博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輔警王旭蕊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針對該案中涉及的其他民警,處理結論尚未公佈。  (原標題:一交警鏟分收錢牽出受賄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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