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高星 通訊員劉嘉 實習生韓佳栩)昨天,記者從武昌區法院法院獲悉,全國“掃黃”辦掛牌督辦案件—婚禮企劃—武漢“4·24”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宣判,書販李某、裘某制售非法圖書100多萬冊,獲利200多萬元,因犯非法經營罪獲刑。
  去年4月24日,武漢市執法部門一舉查獲李某在東西湖區的6個倉庫,收繳《喜羊羊灰太狼簡筆畫》等非法出版物150餘萬冊,凍結違法資金180餘萬元;新竹買屋在裘某經營的武漢滄海桑田彩印公司車間,查獲非法出版物1.4萬餘冊。
  經查,自2010年以來,李某發現幼兒書籍好賣,盜版其他出票貼版社的圖書,銷售約100萬冊圖書到12個省(市、自治區)。李某、裘某兩人被武昌區法院認定構成非法經營罪,均被判處緩刑及罰金。  (原標題:盜版數百萬冊圖書 兩名書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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